中纪委监察部:违反八项规定公车问题居首

2013年11月19日04:24  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截至今年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数据显示,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14839起,处理16699人,包括地厅级25人、县处级594人、乡科级16080人。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案件数量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类问题之首。

  中纪委网站公布数据显示,八项规定发布以来,各省区市查处4800多起公车违规问题,共处理人数4186人。其中地厅级9人,县处级276人,乡科级3901人。与“楼堂馆所建设”“公款大吃大喝”等其他现象相比,公车违规占比最大。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纪检部门纷纷采取媒体曝光公示、GPS定位监控、暗访组四处督查等各种方法,频出“狠招”,以期彻底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但各地仅9月份就查处公车违规问题936起,高达766名公务人员被处理,处理人数为今年以来单月最高。

  专家表示,“车轮上的腐败”是群众“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风。一方面是公车乱象屡禁不绝,让群众不满;另一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政府要过“紧日子”,缩减三公支出。在此背景下,应加快推进公车改革。

  湖北省政协常委、“公车改革专家”叶青指出,目前我国全口径的公车存量达到几百万辆,如果不最大限度减少公车,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无法覆盖庞大的公车数量。

  江西南昌市纪委副书记李紫敬表示,公车改革最终方向是逐步取消公车,除保留少量特种车,其他的公车都可以考虑采取货币化。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记者陈荞报道

  ■公车违规三种类型

  1 公车私用

  用公车接送小孩、参加婚礼、或探亲旅游等行为。如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建林私用警车前往山西探亲;黄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哈卫东私用公车去西宁拜年被通报处分。黑龙江龙煤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负责人等8人在业务培训期间,乘坐公车并用“接待专用”牌遮挡车号,到兴凯湖景区旅游,分别被处以行政撤职或行政记过处分。

  2 公车超标

  主要表现为,有的职能部门将下属事业或企业单位的超规格车“借调”过来使用现象普遍。如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哈尔滨市交通局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原支队长栾景鹏(正处级)2010年11月开始违规借用哈尔滨市客运总站一台奥迪A6轿车。同月又以给支队班子成员配车名义让市交通局下属企业泰克斯公司(国企)购买一台本田雅阁轿车,两车一直由栾景鹏使用。哈尔滨市纪委给予栾景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3 公车违章

  如遮挡车牌,甚至酒后驾车等。今年8月25日,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建平就因酒后驾车肇事致4人死亡,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现徐建平已被处以开除党籍并免去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处分。

(原标题:违反八项规定 公车问题居首)

(编辑:SN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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